國際化提升 道教創新一格局

0
1035

私人宮壇團體證書國際化

依據:本宗與本會組織章程實施聯合國世界道教總會補助私人宮壇加入計畫

目的:為提昇道教私人宮壇、道教正信榮譽感,藉由私人宮廟証照制度之落實使從事道教私人宮廟更為正信象徵。私人宮壇場地管理更為有序,團體形像更為提昇。並對台灣宮壇的認定,付予責任與權限。

說明:聯合國世界道教總會補助宮廟加入中華道教青年總會實施發放團體證書查驗 審核如下列:
(一)
由私人宮廟提出申請 委派各縣市中華道教嗣熊宗師府與中華道教青年總會各縣市辦事處 至提出申請之宮廟 拍攝 訪問 性質 與 濟世方式 對於道教認知 審核積分 發放證書 備查內政部資料。
(二)。
通知發放證書時 須簽立道教規章同意書 為提倡正信道教 日後此證書為認證要件 也是正信道教的展現。
(三)
同時在審核時間中 預期一個月內通知發放 並取的宮壇請將證書放置於明顯處 供信徒 或 百姓參考 此證書嚴謹不易取得。
私人宮廟團體證書証照之取得方式:

上列証照經由觀察、檢定、審核取得。

(取得方式均詳列於本宗與本會各項相關法規. 審核積分辦法分為 環境 神明神格大小排列 是否道佛摻雜 都列為選拔辦法. 道教的正信制度實施辦法也關係者對於道教的態度)。
道教私人宮壇團體証照有效期間:

私人宮壇證書証,新領或已領均不用申請換發。永久有效
但是每四年依詳細審核相關規定 如有違反規定者 或是私人宮壇結束者 及主事者偉反法律判刑者 依規定公告取消。

私人宮壇團體證書証照之發放:

a、 統一由本會製發 證書中有聯合國世界道教總會認證 私人宮壇簽立同意書後發放證書。

(由各縣市辦事處負責依規定登記、列冊送本會申請核對無誤後,統一製發給各辦事處,再由各辦事處個別分發 如有辦事處未依規定 造假 或是 未嚴謹審核者 取消辦事處資格與私人宮壇所領所有證書 永不得申請)

b、本會不定時不定點 派人訪洽 各縣市私人宮壇 以確認執行態度。

証照費用:
新申請發証 一大證 ˋ主持證 負責人證 三位信徒證 費用全免 由聯合國世界道教總會補助。

遺失或舊証換新,每張証照一律收取費用新台幣200元。

証照之使用:

(1)本會舉辦年度道教私人宮壇博覽會、借重集體發揚道教宣揚或讓百姓了解 宮壇所屬性質 並辦理聯合集中法會 讓市區內宮壇礙於區域限制 可以輕鬆辦理法會 並向當地政府 爭取場地與補助。

(2)各縣市辦事處管理單位應配合執行規定、落實查驗制度 以導正道。